1、成立谱局或家谱编纂委员会;确立编委会会成员;确定修谱时间。
2、筹集修谱经费:一般为摊派和劝捐两种方式;也可以某家独立出资。
3、收集修谱资料阶段:
(1)参照旧谱(老谱);
(2)日常积累和向族人征集,针对老谱、长者、知情人、旧照片、文字资料、影音资料、实地拜访、考察等;
(3)发放情况登记表;让各知情的家庭成员根据记忆、查证填写后,集中汇总、归纳。
(4)参照正史、地方志、文集、碑刻、相关的契据文约、族人遗墨等。
4、历代祖先资料:
先辈的名、讳及生、卒、婚、葬之记录为主,相关传记资料为辅。
5、现代家族成员资料:
个人生平档案,并以教育、事业、婚配、交友、旅行、荣誉、专长等资料为优先考量。
6、各类与家族史料有关的资料:
旧谱、户籍资料、堂号匾额、祖庙祖坟、老照片、证件、奖状、不动产名录、传家宝物、简报、著作、账册、命书、病证、书信等。
7、家谱编纂委员会:拟定修谱凡例,张榜通告族人,明确修谱的编修宗旨和基本体例;
8、整理资料阶段:对所有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编辑和确认
9、文字编辑阶段:接续老谱文字和重新撰文
10、图片处理及平面设计:针对家谱的形式进行专业设计
11、效核阶段:针对家谱中的史料、文字表述和设计表现进行仔细核对和校正
12、后期成品制作阶段:按照不同的规格和要求,进行成品制作,包括封面、材质、包装、工艺等
13、家谱提交:成品提交,并可按要求举行颁谱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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