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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亲属称谓大揭秘:九族、六亲、五服与祖宗十八代

       一、九族:三种主流说法的历史演变

       “九族”的定义自古便有歧义,流传最广的有三类说法。其一为父宗九族,以汉代郑玄、马融为代表,《三字经》中“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便是通俗阐释,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身、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原文“玄曾”顺序倒置,正确应为“曾玄”),皆为父系直系血亲。其二是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的组合:父四族含自身直系亲属、姑姑及其家人、姐妹及其家人、女儿及其家人;母三族涵盖外公外婆家、外婆娘家、母亲姐妹及其家人;妻二族则是岳父岳母家与岳母娘家。其三源于古代“诛族”刑罚,自秦始皇始从三族逐步扩展为九族,即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各占三族,历史上明确记载被诛九族的案例极少,仅隋末杨玄感等寥寥数例,明初方孝孺“诛十族”更是特例,即在九族基础上追加门生一族。

       二、六亲:古今各异的亲属范畴

       “六亲不认”是广为人知的成语,但“六亲”的具体所指同样存在三种经典说法。《左传》将其界定为父母、兄弟、妻家、夫家、姑姑家、舅舅家;《老子》则简化为父、母、兄、弟、夫、妇;《汉书》更聚焦核心亲属,明确为父、母、兄、弟、妻、子。随着社会结构变迁,这些古代定义已难以适配现代亲属关系,如今“六亲”多参照直系亲属与婚姻关联界定,包括配偶、双方父母、子女、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孙子女(含外孙子女)、曾祖父母(含外曾祖父母)。

       三、五服:以丧服为标识的亲属亲疏

       民间常说“没出五服都是至亲”,“五服”最初指古代丧葬礼仪中依据亲属亲疏制定的丧服规格与守丧规矩,核心原则是“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现代语境中,“五服”更多用于界定亲属关系远近:一服指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即“一奶同胞”,亲缘最密;二服包含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因古代嫡庶之分而数量较多;三服指同一亲爷爷的亲属;四服为同一曾祖父的亲属;五服则是同一高祖父的亲属。如今社会关系简化,三服以内亲属多能熟知,四服亲属已难全识,五服亲属更是可能互不相识。

       四、祖宗十八代:上下九代的亲属称谓体系

       “祖宗十八代”并非骂人之语,而是规范的亲属称谓体系,多用于族谱修撰等场景。以自身为核心,向上追溯九代(上九代)与向下延续九代(下九代),合称十八代。上九代依次为:鼻祖(九世祖)、远祖(八世祖)、太祖(七世祖)、列祖(六世祖)、天祖(五世祖)、高祖(四世祖)、曾祖(三世祖)、祖父(二世祖)、父亲(一世祖);下九代依次为:儿子(一世孙)、孙子(二世孙)、曾孙(三世孙)、玄孙(四世孙)、来孙(五世孙)、晜孙(六世孙,“晜”读kūn,切勿误读)、仍孙(七世孙)、云孙(八世孙)、耳孙(九世孙)。这套称谓体系极为繁复,既能认全亲属,又能记准称谓者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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