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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中削谱的含义

       家谱是以记载一个血缘宗族世系为首要内容的史类文献,是家训传承的载体。人只要有家,就必然有谱,而谱中必然也就有训。家谱是后代的根系之地,是后代赖以生存的精神之源。那你知道家谱中削谱是什么意思吗?跟着族谱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元代大儒柳贯有说:“大抵家之有乘,犹国之有史,郡邑之有志也。史不修,则国之治乱兴亡,不可得而见;志不纂,则郡、邑之政治得失、人才出处,不可得而见,然郡、邑之与国、家一理也。”从中可以见得修家谱的意义。

       家谱在我国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发展历史了,最早是在先秦时代,周朝已有史官修谱准则。在唐宋时期也发展了许多谱学大师,比如“三苏”和欧阳修就创立了“苏式”与“欧式”的修谱范式。

       古代修谱有相关的准则,而削谱就是针对族中行为不良的人的惩罚措施。关于削谱有两种情况。一是招摇撞骗,搞乱宗族血缘纯粹之“冒谱”劣行,有必要严究,一经查明,予以削谱;二是后代贪污腐化,蒙羞家风的,或者伤天害理,屡教不改的,予以削谱,开除族籍。

       在家谱记载中,史料记载也有很多关于削谱的记载,比如隋初,诏修定族谱曰:“大姓世胄为国之梁柱,即李、刘、牛、郭、陈、皇甫、邵、鲍、任、郑十姓为国之柱;王、何、贾、蒙、张、杜、姬、杨、马、许、葛、庞、赵、桑、毛十五姓为国之梁,凡以上二十五姓合通婚姻。四海九州八十五郡,合二百九十八姓,许通婚姻。别有二千三百杂姓,史籍所不载或匪类,买谱接枝,虽有正谱,亦不许通婚。如有犯者,削谱。”

       另外,在宋代清官包拯的家训中也提到了削谱,“后世后代官吏,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以后,不得葬于大茔当中。不从吾志,非吾后代。”也就是说包拯的后代不能贪污枉法,不然就不能放归本家,死后不能葬在大茔中,也不再是包拯的后代。

       在古代,家谱中都有家训,这个家训也就算是家族成员的一个行为约束,也可以说是一个行事的铁律。一般对于严重违反家族纪律的人员都有一定的惩罚措施,情节很严重的最终都会有削谱的举措,算是一种惩罚措施,也是一种保有家族体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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