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乡吴氏由于始祖德传公的先祖及其亲生父母兄弟、在《族谱》中均失载。对如何分支,迁徒的历史过程无从考查。
据“吴氏开乡落籍序”中记述德传公与其子父昃、父彪、孙王养、王殿等原籍是渤海郡北京珠玑巷、在明宪宗成化年间,来到应西平乐府贺县上六里芦岗象脚村居住。
成化二年(1466年,明王朝派征“夷蛮”尚书程信督师往平乐府镇压贺县平乐一带壮簇民起义、先后烧寨二干、俘获男女数千、而南乡、双程一带远在宋代就有瑶族居住,故当时有河池州贼头目黄公恶、梁公月等前来打劫南乡洞、残酷的镇压,采取血洗杀绝手段、把欧法护、欧材敬,何李清、李凤荣等三十九户全部杀绝,以致南乡当时田地无人耕种,因此拼入文林乡里(今莲塘、里松镇),承批耕种。
于明成化八年(1472)有排年吴文斌、龙开琦等,招我祖德传、父昃、王养公前来南乡定居、(住在坡头寨),排年将田地分给其开垦耕种、历年钱粮完纳、立十九户、纳粮四十二石,田地七十八处土名,三十多年中,一直安居乐业。
岂料风云不测、明王朝采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多次派军兵征剿洗劫、先祖父昃公带领的壮族兄弟在正德二年、(1507),被军兵征剿后,尚有一百二十人,当年起义者尸骨未寒,于正德六年(1511),明王朝又派兵三万余名、复征南乡垌东西二水、双程、铜钟、古城、上下帅、上下白茫、三江、马六…⋯等地。
这次征剿南乡壮族先祖遭到巨大的灾难,其惨状是:“天留六十头目”。他们是:乡化吴父昃。吴父学、覃父满、韦父辣、覃父有、潘父典、覃父狼、覃父案、蒙父直、韦父强、韦父念、莫父爱、覃父请、覃父台、韦父隶、梁父昔、程父柱、莫父架、莫父传、程父巽、容父房、覃父漏、罗父赵、廖父意、莫父道、李父定、莫父理、廖父花等二十八名头目。非头目的有三十多名。他们是:吴父彪、吴父堂(佈堂)容父钱、吴父宽、覃父凤、覃父劝、覃父用、韦父学、韦父经、韦父列、贤父性、岑父对、谭父现、贲父厚、龚父供、廖父音、罗父柱、潘父意、莫父害、黄父性、黄父受、程父晚、吴父御、韦父扁、韦父仰、覃父代、罗父蝶、覃父佑、韦父灶、潘父尚、覃父贤、李父进等。
我们的先祖,历尽劫难、平息后,在南乡这片山多田少的荒地上、披荆斩棘、积极开垦、重建家园、如弟如兄、同舟共济。至正德十六年、(1521),毛家水排非年不愿管南乡桐,退回十排所管,十雞把这一百六十份田交与吴父昃、吴王养三十九户自耕自纳,不当差役。
至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一月又被排年龙天象、吴璋、梁凤、黎邦俊、尹廷朝等前去上司告奏覃程学欺隐不纳粮税、这样覃程学与吴父昃便到京城告奏,皇恩准拘龙天象等、后当布按二司经审,当官愿退南乡垌一百六十份田地给壮户吴王养十三户等。
为了确定各头目所管田地山场屋宅,六十兄弟头目于嘉靖四十二年(1563)二月十八日齐临大庙立写分关,于同年十一月十八日立户造册,由十三户出银给县衙门支用、仰本县泥大爷主簿石县丞,同排年一起到垌勘察,见南乡垌山多田少、于是确定十三户每年应纳给朝廷粮税三十一两八钱一。
南乡垌东西二水,共分二十二甲,田地六十份,五排年当县堂立写纯卖文约并加盖县堂大印,补田地价纹银三百六十八两给五排年龙、吴、尹、萃、梁、等亲手领讫。其南乡垌田地山场粮税屋宅田窝水圳鱼塘水碓等全部交与吴王养十三户子孙后代所管。
从此先祖艰苦创业,抚育子孙、人口渐多、陆续迁居湘粤桂各地,从第四代起,吴朝福公便迁居广东连山县、吴朝勇、朝祥公迁居大宁、螺石。第七代吴承云公迁居溯南道县车头乡。这是我们始祖德传公自明至今五百余年中,一脉宗亲、子孙繁衍及先祖艰苦创业之概况。
德传公十七世孙望蔚鏊理
班辈次序
南乡吴族历代班辈次序大全
始 祖:德
二世祖:父
三世祖:王
四世祖:朝
五世祖:道国社积
六世祖:三一邦佛石
七世祖:宗世仕兆远社承福廷弟桥日罗
八世祖:积万隆文接昌宗九
九世祖:祖天正得士云文世上
十世祖:郭定文绍天广益上永
十一世:周宏兴肇超天永上育崇见嗣如
十二世:风绍昌秉汉月承学毓钟江宏安玉元相显光
十三世:训学福承世忠昌汉必荣仕其经光春
吾族至十四世以前班次多乱,在修二世祖父昃公坟墓之时,由十四世孙大豪(字持卫)始拟定以下五十六字,每字为一辈,方便后代安名。
诗律定例是:
大家品望素传芳、近代风徽美愈彰。
芝秀兰馨联燕翼、开来继述懋龙章。
咸知昭穆栽培厚、致序源流善庆长。
行喜发祥生俊杰、鸿材盛烈著名堂。
十四世孙军功六品候选府佐大豪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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