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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吴姓名人录二

    吴逢翔
  吴逢翔,或作吴逄翔,字穉震,又字田年,号雅云,明·晋江人。
  归善县令
  吴逢翔中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范方榜举人;崇祯元年戊辰(1628年)刘若宰榜进士,授归善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1·选举志》:“天启元年辛酉科解元范方榜……吴逢翔,府学。戊辰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4·人物志·宦绩5·明·吴逢翔》:“吴逢翔,字穉震。崇祯戊辰进士,授归善令。”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吴逄翔》:“吴逄翔,字田年,晋江人。崇祯戊辰进士,授归善令。”
  长沙令
  崇祯(1522—1566年)中,调长沙知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4·人物志·宦绩5·明·吴逢翔》:“改调长沙。”
  清《湖广通志·卷45·名宦志·长沙府·吴逢翔》:“吴逢翔,晋江人。以进士授长沙令。政平讼理,喜奖成后进,其所甄拔多知名于时。”
  《长沙县志》:“吴逢翔,晋江进士,崇祯中长沙知县。政平讼理,案无酉读;书读虽簿,不环暮击课,所拔多知名士;敦尚古学,诸生以更豪词枯质者。”
  历刑部员外,擢金华知府
  历刑部清吏司员外郎,擢金华知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4·人物志·宦绩5·明·吴逢翔》:“历刑部员外,擢金华知府。时蓝客为乱,当事欲剿之。逢翔躬驰至垒,谕以祸福,即解散。力请当事诛其魁,余悉贷之,计全活四千余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吴逄翔》:“历刑部清吏司员外,出知金华府。汀人种蓝,金华与浙人交讼,捕之急,遂集蓝客为乱。当事移师欲剿之,逄翔躬驰至贼垒谕以祸福,贼叩头出迎,逄

翔请于当事,诛首恶,籍胁从者四千余人悉贷之。”
  《浙江通志》:“金华府知府……吴逢翔(晋江人)。”
  广东岭右参议
  迁广东岭右参议。告归,年八十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4·人物志·宦绩5·明·吴逢翔》:“迁广东岭右参议。告归,年八十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吴逄翔》:“迁参政,遂告归。年八十卒。”
    吴愈圣
  吴愈圣,字用退,号梅麓,明末清初·晋江人。明·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蔡高标榜举人,清·顺治九年壬辰(1652年)登邹忠倚榜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户部员外郎、郎中,擢户科给事中,转礼科给事中,康熙八

年己酉(1669年)出典浙江乡试,以病假归。年六十五卒于官。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国朝·吴愈圣》:
  “吴愈圣,字用退,晋江人。
  顺治壬辰进士。历官户部郎中,擢礼科给事中。多建白。
  闽盐商网利为害,愈圣具疏特奏,鹾政以平。
  又计偕者多以粮累,阻其入闱,愈圣疏辨得白,士林赖之。
  以假归。卒于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5·人物志·宦绩6·国朝·吴愈圣》:
  “吴愈圣,字用退。
  顺治壬辰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擢户科给事中。
  疏言:‘礼臣清察举人等欠粮,南省议黜,东省独免,轻重不均,乞一体免议。’所全实多。
  补礼垣。复奏‘恤盐丁、靖海疆、弭逃兵、豁荒丁’四事,尤大有裨桑梓。
  出典浙江乡试。
  以病致仕,年六十五卒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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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亲

    吴逄翔和广东吴鼎泰同科进士,为吴鼎泰写有墓铭志。有真迹传下。

    2024-01-06 01:2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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