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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公碑记》之吴昉

       目前为止,吴昉是常山桐门吴氏见载史籍较多的历史人物。前些日子网上有谈论宋高宗赵构、宰相李纲、江南经制使翁彦国等的文章,其中有涉及吴昉的内容,所以特地重阅了一下《宋史本记》、《续资治通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兴小记》、《宋史记事本末》等相关内容。笔者觉得有必要以当时的历史环境还原史实来说句公道话,或者说对相关事件予以辩护,还一个非常不幸的朝庭命官以清白。

       其一,宋建炎元年(1127年)五月初一,康王赵构在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登基称帝。第二天下诏在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修缮城池和营建行宫,为迁都作打算。如此重任交给谁呢?宋高宗想到了江南东路西路经制使翁彦国,命他兼知江宁府。高宗赵构非常信任和器重翁彦国,是因为金国把北宋灭亡以后,扶植张邦昌建立伪楚政权。张邦昌自命与翁彦国的关系,便想招降他。但是翁彦国对大宋忠心耿耿,坚决不同流合污,第一时间向时任兵马大元帅的赵构效忠。

       南宋初立,旧宗室重臣尽失,赵构面对的是国破家穷,因此对如此工程仅给十万贯的区区建设拨款。这哪能足够呢?结果,江宁百姓苦不堪言,击登闻鼓以诉翁彦国压榨。为此,翁彦国申请、宰相李纲追加拨款40万贯。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顺利了结,翁彦国被指暴赋敛财,而其心腹属下转运判官吴昉被指助虐。虽然宰相李纲为资金来源和使用上奏说情“创修宫室,一新城池,鸠工聚材,计置砖灰,工料浩大,集事之初,其势不得无忧”。重臣叶梦得也知道主事者的难处,奏议说翁彦国之所以压榨民力,是因为他按照东京(今河南开封)的标准来营缮南京。工程浩大啊。

       物论沸腾,有人拿李纲和翁彦国的姻亲关系说事,说宰相为事开脱或包庇。宋高宗大怒,下诏免职翁、吴两人。而此时翁彦国因病亡、不究,吴昉成了唯一的惩处对象。

       此事引起了中书舍人朱胜非的不平,上书言:翁彦国是主犯,不追究主犯责任,反而严惩从犯,这事臣没听说过。人虽已逝,但也不能从轻。于是,翁彦国被重惩。而吴昉没有去官回乡,依然履职竟成了他最坏的一件事。

       其二,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胜捷军校陈通等见杭州富实甲东南,借口杭州知府叶梦得不按时发放粮饷,军士以衣粮不足有怨言,结约谋叛、作乱于杭州。因欲杀之人转运副使顾彦成当时巡检吴兴(今浙江湖州),故等了一个多月到他回来之日动手。至时军士纵火,杀上司士曹参军及副将白均等十二人。翼日,执守臣龙图阁直学士叶梦得,诣金紫光禄大夫致仕薛昂家,杀两浙转运判官吴昉。顾彦成一家人因当晚泊船在城外寺庙作法事,闻乱后上船返回吴兴得以逃脱。当时的转运司虽说掌握着财经和军需大权,但是南宋初的局面一团糟、物资紧缺,哪能处处满足、事事准时呢?据钦定四库全书《忠惠集》附录《孙繁重刊瞿氏公巽埋铭》记载“转运使吴昉劾公擅放钱帛,诏降官两等”。可见当时吴昉为了管控物资合理发放,不惜参劾浙东安抚使瞿汝文,令其官降两等(该墓志铭称吴昉为转运使而非转运判官)。另外,根据近年来学者研究得出的结论,宋代那时段转运使的地位越来越高,而武将的地位却不断下降,由此导致武将心态的失衡,双方在军需问题上的冲突日益加剧。不幸的吴昉为南宋皇朝的艰难处境命丧黄泉。后来浙西提刑赵叔近招降了陈通,且请宋高宗授以官,遭到朝官反对,其中御史中丞许景衡奏曰:“官吏无罪而受诛,叛卒有罪而蒙赏,赏罚倒置,莫此为甚”。左纬《会侄誉》中有诗写到:

       及兹建炎始,叛卒起钱塘。

       初闻杀长吏,寻亦及冠裳。

       死者不为怪,生者反异常。

       事已至此,宋高宗也就对赵叔近的提议不了了之。日后,御营使司都统制王渊用智诱捕并杀了陈通,算是慰冤亡安息,但一直没见还吴昉一个真实而公正的评说或褒奖。

吴 武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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